<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365bet娱乐场下载_365bet手机注册_体育外围app网站365政府办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教育信息 > 义务教育 > 政策文件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3-24 09:10 信息来源:365bet娱乐场下载_365bet手机注册_体育外围app网站365教育局  字体:[  ]

         

         

         

         

         

         

         

         


        六教〔20203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落实高中阶段学校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六安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关于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六安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3

         

         

        (此件主动公开)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高中阶段学校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因地制宜,实行省级统筹管理,市级统一安排,市、县(区)共同实施,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稳妥推进改革。

        (三)改革目标

        2024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操作。

        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和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2.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采取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音乐、美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3.考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在全面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前提下,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呈现。改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方式,采用分数、等级、“合格”或“不合格”等多种形式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以分数呈现;信息技术以等级呈现;音乐、美术以 “合格”“不合格”呈现。

        各科目的分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规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设定。科学确定体育与健康考试的项目和分值,引导学生上好体育课,加强体育锻炼。

        5.组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科目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市、县(区)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等科目考试由市按照省颁布的学科标准或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区或学校组织实施。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

        1.加强指导。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工作指南及确定的评价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对各县区和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2.建立档案。各县区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在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框架内,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3.规范操作。各校和教师要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指导学生录入写实记录,避免集中突击。每学期末,各校要组织管理员、教师整理遴选学生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导入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学校开展的涉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活动记录,对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数据自动导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系统”,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抽查。

        4.结果应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包括五个维度的写实记录和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同时为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提供参考。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开展招生录取办法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我市2019年制定《六安市关于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2019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新的招生录取办法(2023年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纳入2024年高中招生录取分值)。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实行“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成绩计算模式。

        2.改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其结果以等级呈现。基本方法为:先按综合素质评价5个方面内容分项以等级呈现,再将分项等级转化成分数累计成总分,最后再转化为等级呈现。

        3.改革招生录取方式。采取“分数+等级+门槛”的录取方式。计分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成绩以分数呈现计算总分;信息技术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依据之一;音乐、美术以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门槛设置。

        (四)严格规范自主招生。选择有资格优质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学校数量和招生名额,将特长生招生纳入自主招生管理,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具体办法、招生程序、招生数量由市教育局制定,报省级厅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严格规定自主招生的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高中阶段招生时设为提前批次录取。参加优质高中自主招生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等次。

        (五)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各地要健全招生考试管理工作规定,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筹管理。

        1.严格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跨市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民办普通高中擅自提前招生、违规跨市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单独组织考试,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考试秩序。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性普通高中联合招生。制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负面清单,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考试秩序。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80%且不设最低控制线。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招生批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3.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本市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务必于当年3月底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报名参加考试,享受与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同等政策待遇;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并参加就读地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上普通高中,须达到就读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且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可以在当年8月底前到户籍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入学。对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从2020年开始执行。

        4.严格控制加分项目。除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必须保留的即皖教基〔20177号规定的6项加分项目外,其他加分项目一律取消。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区)要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各有关职能科室要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市、县(区)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和命题专业人员队伍的培训,认真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各县(区)要建立统一规范的考生电子档案,进一步完善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电子化管理平台。各县区要强化省教育厅建立的全省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的运用,发挥好平台的作用。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切实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2.六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六安市教育局

        2020123

         

        附件 1

        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精神,引导全市初中学校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动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依据《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六教〔2020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性质与功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引导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评价学校办学质量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一)考试科目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等 13 门科目。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 10 个科目。其他3个科目由市、县区或学校组织考试。

        (二)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地理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方式;道德与法治、历史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开卷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与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方式;音乐、美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组织实施

        (一)命题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布各学科考试标准,省统一考试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由市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音乐、美术等考试科目由市按照省颁布的学科考试标准制定具体办法,由县(区)或学校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

        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

        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地理、信息技术。

        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化学(含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安排在每年 4 -5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时进行。

        省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6 14    08:30-11:00    语文          闭卷

        15:00-17:00    物理、化学    闭卷

        6 15    08:30-10:30    数学           闭卷

        15:00-17: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开卷

        6 16    08:30-10:30    外语           闭卷

        6 17 15:00-16:30    生物学、地理

        (八年级学生参加考试)   闭卷

        6 17日后一周内为信息技术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 30 分钟,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场次由市根据学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和安排。

        (三)各市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的考试组织,统一阅卷,统一登分与划分等级;实行网上评卷,确保阅卷公平、公正及成绩的可信。

        四、考试结果表达与使用

        (一)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合格”或“不合格”等多种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以分数呈现;信息技术以等级呈现(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E等为不合格);音乐、美术以 “合格”“不合格”呈现。

        (二)考试成绩使用

        1. 作为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齐全,由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放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学生参加统一考试不及格的科目,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记合格、不合格,补考合格可以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但不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2. 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各科目分值的设定,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原始卷面分值为语文 150 分、数学 150 分、外语 120 分、体育与健康60分;道德与法治 80 分、历史 70 分、地理 40 分;物理 70 分、化学 40 分、生物学 40 分、信息技术 30 分,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各按 10 分计入相应学科总成绩。

        五、其他

        1.考试。本办法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规定自 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2.招生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的招生录取办法自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17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仍沿用现行招生录取计分办法。

         

         

         

         

        附件 2

        六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六教〔20203号)要求,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地制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客观记录,据实评价。初中学校以日常表现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做客观记录或写实描述;依据客观记录和真实数据对学生综合素质做出等级评定,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

        (二)内容全面,体现特色。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特别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充分体现城乡特点和学校的办学特色。

        (三)注重过程,促进发展。实现评价与日常教育教学特别是德育的融合,注重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功能,引导教师关注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强化监督,确保公正。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落实初中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高中学校的职责,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审核制度、信誉等级制度、公示和复核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内容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团队活动、军事训练、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和表现。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课堂表现、作业完成及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等。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研学旅行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以及运用信息手段获取新知识、解决新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考虑城乡差异和教育教学实际以及学生个性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在上述五大指标框架内增设反映学校办学特色的评价内容。

        四、评价程序

        省教育厅建立统一的安徽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分成长记录和档案管理两个子系统,子系统间信息互通。安徽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基于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建立,记录、录入典型材料和客观数据,经整理、审核、评定等级、公示后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系统支持学校开展校内评价,对接各地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系统。

        (一)写实记录。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登陆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写实性记录由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同意(盖章)的能够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成果证明,如调查报告、作品照片、证书和录音录像,记录团队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个人荣誉称号、军事训练、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等内容。学生、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事实材料、成果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二)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整理“成长记录系统”记录,遴选最具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能体现个人特长的实证材料,在班级进行展示并进行自我陈述。

        (三)录入数据。学生基本信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等内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学生修习课程成绩、违纪违规等情况由学校组织统一录入“档案管理系统”。

        (四)审核公示。“成长记录系统”中学生遴选后的实证材料经学校、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审核后进入“档案管理系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事先审核导入“档案管理系统”的客观信息与数据(含本级及同级相关部门提供),并对学生、学校录入的内容进行抽检。对录入“档案管理系统”中的所有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着位置进行不少于 7 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评定等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采用 ABCD 等级形式呈现,其中 D 等为不合格等级。初中毕业前,学校须在管理系统中根据每学期形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每个初中学校的毕业评价结果,原则上每个维度 A 等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 30%B 等为 50%D 等严格控制。要坚持“底线管理”,非触及底线,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六)形成档案。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安徽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见附件)的方式呈现。纪实报告由“档案管理系统”分学期、分学年和整个初中阶段自动生成。初中毕业前,学生撰写自我陈述,教师为其撰写简要、客观、准确反映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特点的评语。纪实报告经学生本人确认,班主任及相关教师、校长审核、签字以及学校盖章后存档,供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录取使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可依照各自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五、材料使用

        (一)指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学校要利用每学期的班级评价结果建立学生分类发展性评价体系,指导学生建立自信、克服不足,学会自我管理,明确努力方向;引导教师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反思教育教学行为,优化德育过程,实施素质教育。

        (二)促进初中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主管部门要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和评价数据,定期根据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要求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督促学校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三)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2024 年起,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视作一个学科,分值原则上控制在满分 20 分,其结果以等级呈现,直接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五个维度ABCD四个评价等级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各维度分数值之和即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数总值,总值16-20分为A等,11-15分为B等,6-10等为C等,0-5分为D等。总值为D等的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

        六、组织管理

        (一)省教育厅负责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制订统一要求。出台《全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和数据对接,将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纳入考生电子档案;成立省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项目组,具体负责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研究、培训、指导工作。

        (二)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组织管理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负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员;制定本区域落实《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完善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准确把握和传达上级政策,加强对学校的培训;指导学校制定本校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组织协调区域内教育督导部门、教科研部门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究、管理和督导评估;及时收集、反馈实施情况,积极搭建学校研讨交流平台,发现和宣传典型经验。

        (三)学校负责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成立领导小组,指定牵头部门,明确校内分工,合理分配任务;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并报市、县区教育局备案;负责记录、汇总、评定等级、公示等具体流程的组织实施,指导学生准确、简明、及时记录个人成长记录,审核学生遴选的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材料,导入学生学业成绩及其他客观数据,对进入“档案管理系统”数据进行公示、审核。教师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集中突击。加强对教师、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健全复核制度,对记入信息管理系统的事实材料真实性负责。

        本办法自 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附件:

        安徽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

        市、县(区):         县(区)    学校:      (盖章)

        学籍号:                   身份证号:                         

        1.基本信息、自我陈述和推荐意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生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体健康状况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你最感兴趣的职业/行业/专业(1-3项)

        自我陈述(通过列举典型事例等方式,介绍你的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个人爱好等方面的具体突出表现,字数不超过800字。)

         

        教师简要评语(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一贯表现和个性特长做出,重点介绍学生的发展潜能和个性特点,字数不超过200字。)

         

        说明:

        1.学生每个学期需记录典型事例,由初中学校公示后统一组织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初中毕业前,学生结合每学期录入的典型事例撰写“自我介绍”。

        2.“自我介绍”可不记录后面几个表格中记录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运动、艺术实践经历与水平”、“参加科技活动、取得创造发明、专利情况”等内容。

        3.教师简要评语须经学校审核和学生本人认可。


        2.思想品德(评定等级:    

        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次数

        累计时间

        (小时)

        达标情况

        获得表彰次数

         

         

        □达标

        □不达标

        国家级_

        省级_    市级_

        县级____

        校级____

        军事训练

        等级:□合格□不合格

        被评为优秀营员:□是□否

        参加国防、民防相关项目

        累计时间:

        ____小时

        主办单位:

         

        组织机构:

         

         

        团队活动

        起讫时间

        级别

        角色

        组织机构

         

         

        □省

        □市

        □县

        □学校

        □参与者

        □主持者

        □策划者

         

        学校特色活动

        起讫时间

        主题

        教师评价

        实证材料

         

         

         

        □优秀□合格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获奖年份

        级别

        评选单位

         

         

        □省□市

        □县

        □学校

         

        违纪违规

        处罚类别

        处罚时间

         

         

         

        是否有犯罪记录

        □是    □否

        说明:

        1.对受学校处分,到九年级最后一个学期仍未解除的,或在九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受到学校处分的,记录在“违纪违规”栏目;

        2.对在校期间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收监执行而学籍仍保留的违法犯罪学生,其违法犯罪记录应填“是”。


        3.学业水平(评定等级:    

         

        平时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语文

         

         

         

         

         

         

        数学

         

         

         

         

         

         

        外语

         

         

         

         

         

         

        道德与

        法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学

         

         

         

         

         

         

        信息技术

         

         

         

         

         

         

        体育与健康

         

         

         

         

         

         

        音乐

         

         

         

         

         

         

        美术

         

         

         

         

         

         

        综合实践活动

         

         

         

         

         

         


        续表

        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证书

        奖项

        级别

        获奖时间

        颁奖单位

         

        □国家

        □省

        □市

        □县

         

         

         

        □国家

        □省

        □市

        □县

         

         

         

        □国家

        □省

        □市

        □县

         

         

        说明:

        平时成绩按平时作业占30%、期中考试占30%、期末考试占40%折算。

         

         

         

         

         

        4.身心健康(评定等级: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运动经历与水平

        参加体育比赛项目

        级别

        主办单位

        时间

        名次或等第

         

         □国家

        □省 □市

        □县 □学校

         

         

         

        体育特长项目

        等级

        获得时间

        颁证单位

         

         

         

         

         

         

         

         

        学校特色体育活动经历与水平

        活动项目

        起讫时间

        典型作品

        教师评价

         

         

         

        □优秀□合格

         

         

         

        □优秀□合格

         

        5.艺术素养(评定等级:    

        艺术实践经历与水平

        参加艺术活动项目

        级别

        主办单位

        时间

        名次或等第

         

        □国家

        □省

        □市

        □县

        □学校

         

         

         

        参加学生艺术团队名称

        组织单位

        起讫时间(年/月)

        考核情况

         

         

         

        □优秀□合格

         

         

         

        □优秀□合格

        学校特色艺术活动经历与水平

        活动项目

        起讫时间

        典型作品

        教师评价

         

         

         

        □优秀□合格

         

         

         

        □优秀□合格


        6.社会实践(评定等级:    

        社会调查、研学旅行和研究性学习调研或专题报告

        代表作标题:

        调查研究及实践或研学旅行的目的:

         

         

         

        指导教师:

        合作者:

        个人角色:□负责人 □参与者

        具体任务:

        调查研究及实践或研学旅行的内容、方法和实施过程:(800字以内)

         

         

         

         

         

         

         

         

         

         

         

         

        续表

        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意见:

        调查研究或研学旅行的结论和反思:(300字以内)

         

         

         

         

         

         

         

         

         

         

         

        指导教师的简要评语:(300字以内)

         

         

         

         

         

         

         

         

         

        指导教师(签字):

         

         

            

        课题起讫时间

         

        采访(请教)过的重点对象

         

        本项目成果公开交流情况

        □国家□省□市□县□学校

        本项目成果颁奖单位

         

         

        续表

        参加科技活动、取得创造发明、专利情况

        参加科技活动项目

        级别

        主办单位

        时间

        名次或等第

         

        □国家

        □省

        □市

        □县

        □学校

         

         

         

        创造发明项目

        专利类型

        获得时间

        专利号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参加省市级青少年科学研究院名称

        组织单位

        起讫时间(年/月)

        是否优秀小研究员

         

         

         

        □是□否

        学校特色实践探究活动经历与水平

        活动项目

        活动时间

        典型作品

        教师评价

         

         

         

        □优秀□合格

         

         

         

        □优秀□合格

        说明:1.专题报告主要反映学生的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请学生从各类调查、研究活动经历中选择一个最具代表性的调查研究课题或实践项目进行描述。

        2.学生需要提供成长记录中的相关内容附件,包括完整的研究(调查)报告、研究(调查)过程中的照片、社会评价等作为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的佐证材料。

        3.学校要对研究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做出认定。

        4.“指导教师的简要评语”请针对课题内容和学生个人角色作出总体评价,考虑研究的创新性、资料和证据的可靠性、分析和反思的充分性以及组织和表达的连贯性。


        7.综合素质评价承诺与信誉等级

        信誉等级□E

        本纪实报告上述内容中所提供的学生材料、信息和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学校、学生本人以及相关负责记录的教师愿意为此做出真实性的信誉承诺。

        如若有假,愿意接受安徽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制度的处理。

        学生本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

        六安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3印发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